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技术 » 正文

呼和浩特液化气爆炸案:涉案男子被批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1   浏览次数:485
核心提示:资料图 相关部门对爆炸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张林虎 摄原标题:呼和浩特316爆炸案续:涉案男子因非法经营被批捕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3

资料图 相关部门对爆炸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张林虎 摄

资料图 相关部门对爆炸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张林虎 摄

原标题:呼和浩特“3·16”爆炸案续:涉案男子因非法经营被批捕

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3日电 (张林虎 李晓静)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呼和浩特“3.16”液化气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3月16日晚,呼和浩特一间民房内储存的液化石油气瓶发生泄漏,爆燃起火,爆炸造成民房内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57岁的房东王鹏烧伤面积为15%,王鹏27岁的女儿王慧敏烧伤面积70%,属重度烧伤,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自2012年起无证经营液化气罐装生意,平时给多家饭馆送煤气罐营利。2014年8月,赵某某承租了王鹏的南房及北房,用于存放液化气罐,平日存放无人看管。

2016年3月16日晚,存放在出租屋内的液化气罐发生爆炸。经查,液化气罐爆炸时,赵某某在出租屋内存放的液化气罐多达30余罐,共有200多公斤液化气。至案发,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非法经营数额已达五万元以上。

目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赵某某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产品

登录 注册

快速发布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