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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全方位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展现新作为 彰显新担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4   浏览次数:709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正式施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明确由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为改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政府转变职能,中山市财政局在新任务面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迅速谋划,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深入调研,在政策宣传中凝聚共识。根据令(财政部102号)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最新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对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电话沟通、书面调研等多种方式,主动联系、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预算单位和基层镇区,围绕如何完善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程序、工作流程、资金管理等机制展开探索交流,认真听取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传达上级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最新政策要求,为下一步推进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夯实基础。

  二、积极谋划,在规范管理中统筹推进。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升全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效能,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就如何落实好上级政策进一步明确要求。一是正确把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政策,二是理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程序,三是明确有效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安排,四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内容,五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六是严格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七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八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和合同管理,九是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通过全方位的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为鼓励和引导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机构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财政局积极推进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推进镇区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平台建设各阶段任务和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推进镇区购买服务平台建设和上线工作,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三、厉行节约,在严控支出中编实预算。为做好2021年市级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工作,中山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市级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预算和项目入库的总体原则。一是严格控制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政府采购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以及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二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三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审要求,按照轻重缓急,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各单位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上述《指引》就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安排、申报主体、申报内容范围、申报流程及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市级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为切实提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效能,中山市财政局贯彻财政服务精神,充分利用2021年全市预算布置工作会议召开的契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专题培训。培训聚焦“为什么买”“买什么”“谁能购买”“向谁购买”“怎么买”等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辅导,明确管理要点,加深各级各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内涵和精神的领会,提升工作效能。

  下一步,中山市财政局将紧贴国家、省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要求,不断优化完善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管理,扎实稳妥推进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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