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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冬季清雪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4   浏览次数:285

项目概况

2021年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冬季清雪车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149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RZB2020-062

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冬季清雪车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冬季清雪车租赁,包含勾机、翻斗车、铲车、吊车、自卸车等,用于二道区冬季清雪工作,投标人须自行提供卸雪场地,项目运行中供应商自行负责装卸(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供应商须具有100台以上自卸车,且车载量20立方以上;供应商须自行提供铲车,项目运行中供应商自行负责装卸;供应商须自行提供一处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卸雪场地。(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3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7)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1495号)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专用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有效网页截图。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新开大街十里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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