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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军分区保障处食堂主副食品及公杂用品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6   浏览次数:831

项目概况

食堂主副食品及公杂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QZ2020332S

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品及公杂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军分区保障处的委托,邀请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经采购人推荐六家供应商后,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次邀请供应商名单为泉州鲤城友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古龙小厨餐饮有限公司、福州市华铺超市有限公司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QZ2020332S

二、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品及公杂用品采购项目

三、招标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供应商具备主副食品配送相关经验,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4、本次采购项目每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投标。

五、招标公告期限:20201106日起至20201113日止。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1106日起至20201113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1127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01127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军分区保障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开元街道东街),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789835。

十一、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三、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供应商具备主副食品配送相关经验,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4、本次采购项目每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06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邀请供应商名单为泉州鲤城友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古龙小厨餐饮有限公司、福州市华铺超市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军分区保障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开元街道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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