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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6   浏览次数:755

项目概况

南平市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联审南招【2020】133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13.0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单位

数量

品目号预算

(万元)

合同包预算

(万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1-1

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护仪

1

4.80

19.05

3800

1-2

心电监护仪

5

9.50

1-3

心电图机

2

4.75

2

2-1

输液泵

6

4.35

4.35

800

3

3-1

牵引床

2

3.00

30.58

6000

3-2

电凝器

1

4.80

3-3

脊柱磨钻动力手柄

1

3.10

3-4

关节镜动力系统

1

4.90

3-5

脊柱磨钻动力系统

1

4.90

3-6

小关节镜(肘腕踝关节用)

1

4.90

3-7

显示器

1

2.98

3-8

小关节镜穿刺鞘

1

2.00

4

4-1

根管长度测量仪

1

0.20

17.3

3400

4-2

医用升温毯

1

5.00

4-3

输血输液加温仪

1

4.00

4-4

微波治疗仪

2

8.10

5

5-1

血凝检测仪

2

9.60

9.60

1800

6

6-1

吸痰器

2

2.78

12.66

2500

6-2

睡眠呼吸监测仪

1

4.98

6-3

无创呼吸机

1

4.90

7

7-1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1

1.50

19.48

3800

7-2

高压蒸汽灭菌器

1

4.98

7-3

超低温冰箱

1

10

7-4

低温保存箱

1

3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合同包6、合同包7)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具备旅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4)若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则应提供完整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232号武夷名仕园2#楼6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某医院     

地址:南平市滨江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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